通知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教学科研岗位(高层次博士人才)招聘预公告
文章来源:护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1812

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教学科研岗(高层次博士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护理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学位)4名,负责学院各教研室教学科研等工作。录用后先进行考察锻炼,后期分配具体教研室。如为三类及以上人才者纳入安徽省转化医学研究院进人计划,实行双聘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护理学、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卫生管理等相关医学专业;

(四)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特别优秀人才,由学院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讨论后,一事一议。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相关事宜

应聘者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个人简历(发表文章按照参考文献格式排列、列出所有作者,标注影响因子、分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统一重命名为“姓名-护理学院”格式,发送至: 51333858@qq.com,咨询电话:13805607802,高老师。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我院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确定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以及考核形式(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将不再一一通知)。

五、相关待遇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毕业生,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办法落实相关待遇。其中

(一)二类人才:年薪100万元(税前,下同);安置费500万元(税前,下同);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受聘“东南学者”。

    (二)三类人才:年薪40-60万元;安置费150-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0-200万元;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科研助理;受聘“东南学者”。

    (三)四类人才:年薪20-30万元;安置费50-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40-50万元,哲学与社会科学类10-15万元;业绩突出经学校考核认定可受聘校聘教授。

    (四)五类人才:安置费4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15-20万元,哲学与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万元;薪资待遇按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五)六类人才:安置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类6-10万元,哲学与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薪资待遇按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五类和六类人才来校后,符合条件者,申请答辩通过,可聘为“校聘副教授”或“校聘研究员/副研究员”,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安徽医科大学纪检(检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电话:0551-65167727。

2.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度结束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的所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道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4.护理学院联系方式:高老师,邮箱:51333858@qq.com,咨询电话:13805607802

5.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和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备注: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我院2021年拟招聘3名硕士学位毕业生,纳入第二批招聘计划,具体事宜请关注学院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