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护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934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特制定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严格做好防控措施。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接受学校督查组工作指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小组,按照不同专业护理学、护理和不同层次全日制、非全日制共成立4个专家小组,每组成员5人,由学科负责人、导师组成员及同学科专家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严格加强复试考生的报到和资格审核工作,党委(总支)严格加强复试全过程的监控和纪律检查。
      (二)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
      复试前组织导师、专家、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专家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规范操作。严明招生纪律,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监督员全程参加并监督复试工作,发现存在问题,上报督查组负责人调查处理。
      三、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学校不再另划复试分数线。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安排、内容、形式及计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完善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
      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未满150%的,实际合格生源全部进入复试。本学科生源充足(达线人数≥计划数)不再接收调剂生源。
      (一)复试方式
      考生现场复试。
      (二)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先进行第一轮复试,根据总成绩排名。
      复试时间为4月1日、4月2日,材料审核时间为3月31日线下审核。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
      1.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科学硕士学位与专业硕士学位分开考核,考核方案如下:
      科学硕士学位,考核内容:专家问答,8分钟。
      专业硕士学位,考核内容:案例分析和技能操作。其中案例分析8分钟,满分25分;技能操作10分钟,满分25分,操作考核范围:静脉输液(留置针)、肌内注射(臀大肌)、皮下注射(上臂)、吸氧(氧气瓶)、CPR(院外)。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科学硕士学位与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均通过面试形式考核,考核内容为专业英语口头翻译,4分钟。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科学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均通过面试形式考核。考生中英文自我介绍;复试专家询问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方面。学生回答,8分钟。
      注:中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四)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专家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用消除组差的方式计算复试成绩。具体方法如下:
      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专业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专业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要求
      复试前,学院指定专人建立考生联络QQ群,提前联络考生,群内通知复试时间、地点,随机确定复试顺序。要求考生复试前一天现场提供资格审核材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具体准备材料参照《关于2024年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考生准备材料的通知》执行。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政审表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同时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严防复试“替考”。
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五、体检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应在安徽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进行,后续另行通知。新生体检报告放入考生本人档案。
      (二)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凡体检结果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例如有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提前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以免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并提交至学院。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审核,并将结果报研究生学院。
      七、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三)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政治高者录取,同时确定导师(未列入招生目录的导师、未在研究生学院备案的本年度新增招生导师不得招生)。定向就业考生需办理定向培养协议,由学校、单位、个人三方签订,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方可正式录取。
      (四)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人事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录取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考生学费暂执行相同标准。
      (五)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体检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因相关材料缺失、隐瞒已规培或农村免费订单定向生身份等其他信息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对于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八、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我校研招工作坚持“十公开”原则,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的监督。
      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分数、排名,填写《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公布给考生。同时,上报复试结果至研究生学院公示。
      九、招生纪律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和责任感,坚持公平、公正,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确保各类试题不泄密,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抵制违规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负责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学院在复试中开展全程且有效的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十、附则
      本办法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有新的工作安排,以新政策为准,学院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