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严格做好防控措施。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接受学校督查组工作指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小组,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同方式成立两个专家小组,每组成员5人,由学科负责人、导师组成员及同学科专家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
复试前组织导师、专家、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政策、严明纪律。另外指定专人作为网络复试管理员、复试助理员,全程负责本单位复试网络的稳定运行。指定专人作为考生联络员,负责复试考生的信息收集、应急联络。
(三)加强疫情防控
学院已准备统一复试场所,复试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集中一起,共同完成复试工作。做好防控措施,对复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排查、复试场所消毒通风、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到位、防控物资配备充足,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前准备
(一)设备准备
学院准备网络复试室,同时配备智能会议屏、外接音视频采集设备(拾音器和摄像头)、摄像机以及运行稳定且存储空间充足的专用笔记本电脑。于3月29日前,安装、测试好网络复试平台(包含备用平台)及配套设备,进行模拟演练,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二)考生信息收集
学院指定专人建立考生联络群,于3月29日前完成考生个人信息、设备情况以及线上复试沟通工作,因疫情无法参加复试或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至我校研究生学院。
于3月29日前,要求考生提供如下资格审核材料扫描版: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盖章版)、应届生提供学信网电子学籍认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结果、诚信复试承诺书、政审表(签字盖章),考生联络员对资格审核材料与《报名信息简表》进行严格审查检验,并装订成册供复试工作小组核验。同时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三)考生组织
1.设备准备: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智能手机等。
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
双机位监测:电脑用于放置在考生面前在线复试,手机置于侧后方视频监控。
提前联络考生,确保考生于3月29日前,按要求完成设备准备、复试平台安装及测试、考前模拟演练。
2.考试要求:复试时,考生确保复试房间只有考生一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配合远程身份查验,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保持网络畅通、视频清晰。复试电脑不可运行必要之外软件,通讯类应用保证关闭状态,关闭屏保、定时休眠、定时关机等类似功能,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投屏。诚信复试,对复试中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学院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与人员了解政策规范、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掌握平台使用。监督员全程参加并监督复试工作,发现存在问题,上报督查组负责人调查处理。
三、复试方式、安排、内容、形式及计分
(一)复试方式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腾讯会议”网络视频面试平台作为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先进行第一轮复试,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是否录用。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
1.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科学硕士学位与专业硕士学位分开考核,考核方案如下。
科学硕士学位,考核内容:专家问答,10分钟;
专业硕士学位,考核内容:综合案例分析,10分钟。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考核方式:1分钟医学英语翻译,并进行口头翻译,3分钟。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请学生中英文自我介绍;复试专家可询问学生大学期间成绩、获奖、毕业论文、科研能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学生回答,8分钟。
注:中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
(四)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录取工作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三)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四)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人事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五)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考试违纪作弊、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无论何时,不予录取,责任自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五、信息公开
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分数、排名,填写《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公布在考生群及学院官网。同时,上报复试结果至研究生学院公示。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安徽医科大学学籍注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凡体检结果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例如有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提前了解体检标准和要求,以免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学籍。
七、附则
本办法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有新的工作安排,以新政策为准,学院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