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06-23
安徽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
亲爱的2025届毕业生:你们好!草木葱茏,骊歌轻扬。时光悄然如夏风拂过蠡舟之畔,图书馆墨香、实验室灯光、长廊笑语……这些熟悉印记即将化为心中永恒。在凤凰花初绽之际,我们即将告别这片承载着青春与理想的校园,奔赴辽阔山海。值此离别时分,谨以一份深情倡议,邀你我同行,为安医时光画上温暖句点。善始善终,立身以谨。请珍视最后一段学涯时光,悉心完成论文答辩、成绩确认、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等各项事宜,为求学之路郑重落笔。请按时归还图书资料,妥善安置实验物品,办理好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积极响应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毕业生离校工作事宜,按时办理好各项离校手续,同整理无菌手术台般一丝不苟。让严谨的烙印,成为母校赋予你的永
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4-03-2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特制定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严格做好防控措施。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接受学校督查组工作指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专家小组,按照不同专业护理学、护理和不同层次全日制、非全日制共成立4个专家小组,每组成员5人,由学科负责人、导师组成员及同学科专家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严格加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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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聘任公示(第二批)
2023-08-09
护理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聘任公示(第二批)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护理学院开展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聘任工作,经平台和科研项目课题组面试,拟录取科研助理工作人员,拟录取第二批科研助理工作人员,现将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科研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9181。附件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所学专业用人单位1本科生科研见习助理吴晗女2002.04共青团员本科护理学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护理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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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聘任公示(第一批)
2023-07-03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护理学院开展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聘任工作,经平台和科研项目课题组面试,拟录取科研助理工作人员,拟录取第一批科研助理工作人员,现将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科研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9181。附件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所学专业用人单位1本科生科研见习助理欧阳龙卿女2000.03共青团员本科护理学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护理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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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公示
2023-05-08
护理学院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的通知》(研字〔2023〕4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同学申报情况,经导师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推荐护理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人选1名。拟推荐人选具体情况如下:姓名学号基本情况葛慧2045010866发表SSCI论文2篇(期刊名称:Journal of clinical nursing,影响因子:4.423,JCR分区:1区;期刊名称:European journal of cancer care,影响因子:2.328,JCR分区:2区),满足文件中学术论文类条件:“(1)发表“JCR期刊分区” 为1区或2区的学术论文,以在web of science 核心合集中检测为准;(3)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发表学术型SSCI论文,博士研究生须单篇影响因子≧3分,硕士研究生须单篇影响因子≧2分”。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科研办反映,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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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度教学科研岗(硕士及以上)招聘公告
2023-04-28
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护理学专业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二、招聘计划根据现有队伍结构和工作需要,招聘教学科研岗(硕士及以上)人员2名,采用人事代理管理,优先安排至养老服务管理新专业相关教研室。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1.应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内外取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须为两年制及以上且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2.因学院教学及养老服务管理新专业发展需要,要求本硕专业均为护理学。应届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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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26
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医科大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特别优异或紧缺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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